陕西替夫任职事件中相关领导被党内警告

2013年04月17日09:17  新华网

  新华网西安4月16日电(记者姜辰蓉) 陕西省子洲县近日曝出一起“替夫任职”事件,称“子洲县何家集镇农综办工作人员加建平长期在外做生意,由其妻徐云云代替上班”。16日,记者从子洲县委了解到,经专案组调查后,事件责任人加建平被给予“留党察看两年和降低岗位等级”处分,相关领导因失职、渎职等行为,被给予“党内警告”和“党内严重警告”处分。

  经查,2001年6月,加建平以复转军人身份被县畜牧局、人劳局分配到何家集农综办工作,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。2008年5月,加建平因与领导闹情绪再未参与单位任何工作,2008年7月起再未上班。经镇党委领导多次催促,单位和家人多方联系,一直未到岗。2008年9月3日,时任镇党委书记苗茂春主持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会议,决定让加建平之妻徐云云代替加建平工作。2009年2月,苗茂春由何家集镇调县司法局工作。2009年8月,白宇由电市镇党委书记调任何家集镇党委书记后,发现徐云云代替丈夫加建平工作一事,认为此事系上届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,未予纠正。

  何家集镇4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,研究决定,从2013年4月9日起,徐云云不得代替丈夫加建平在何家集镇农综办工作。

  子洲县纪委调查认为,加建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不按规定履行职责,未经镇党委、政府批准擅自脱岗三个多月,连续外出达四年之久,并由其妻徐云云代替工作,造成极为恶劣影响。原何家集镇党委书记苗茂春,对加建平擅自脱离工作岗位,主持召开何家集镇全体领导干部会议,作出让加建平之妻徐云云代替丈夫工作,属失职、渎职行为。现任党委书记白宇,到任后发现徐云云代替加建平工作的错误做法,但以上届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为由,未及时纠正,属于失职行为。

  4月13日,经中共子洲县纪委、监察局、人社局调查研究决定,给予加建平留党察看两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。给予原何家集镇党委书记苗茂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经子洲县委研究同意,中共榆林市纪委4月15日批准,给予县委委员、何家集镇党委书记白宇党内警告处分。

(原标题:陕西妻子替夫上班事件相关领导被党内警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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